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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国,当联邦最高法院制定证据规则、审判规则、法院内部运行规律等规范性文件时,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,那就是将该文件提交国会(通常是参议院的专门委员会)备查。
说要多少钱就要多少钱,不给钱不办。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,也直接导致了行政审批效率低、质量差,企业和群众不满意。
这其中属于不规范的收费有3项,金额达39.59万元。每年年底,党委、政府都要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考核验收。一是要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。不给好处,就故意为难、刁难申请办理审批事项的企业和群众。在办理行政审批时,有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,必须要提供中介组织做出的环评、安评、能评、雷评、震评、水评、图审等报告、文书,没有这些中介组织出具的评估、认证结论、报告,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审批。
如某地专门成立有城市开发办公室,当地文件明确规定由城市开发办公室与房地产企业签订《城市房地产开发合同》。要减少行政审批部门内部科室审查、人员审批签字环节,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流程,避免让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各种申请材料。这个有法不依的问题,实际上是公权力泛滥的表现,是公权力扩张的表现,只有把公权力关到笼子里边,他才能对社会发挥好的作用, 如果公权力得不到约束,得不到控制,肯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伤害。
既要通过思想解放,又要通过对公权力的有效约束,构建制度,用法制笼子约束住公权。如果说他们的法治意识观念差,自身不能够执法守法,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。现在,法律实施、政策实施有很大的选择性,自由裁量权太大,对我有益的我就执行,对我不利的我就绕开。这次全会为何以"依法治国"作为主题?中国当前离"依法治国"目标还有多远?在"依法治国"的一个重要环节--依法行政方面,存在着哪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? 财新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。
这个意识很多官员非常淡薄,经常出现当权者侵害公众权益的现象。这上面就是两个问题,一个是官员的法治观念单薄,第二就是法律条文得不到执法者本身的有效实施,这可能是我们现在最难的问题。
财新记者:这次全会为何以"依法治国"为主题? 汪玉凯:每一届领导人执政以后都会把他认为的目前中国的重大、带有普遍性的问题,作为会议主题。财新记者:行政部门有法不依的问题怎么来解决? 汪玉凯:我认为还是没有把公权力摆进制度笼子。因为领导一句话,一个指示,一个批示,就可能把问题解决,而司法程序可能根本就解决不了。为什么单一制国家不能政令畅通?是不是地方把自己的利益都加大?从这一点上讲,我们有了法律以后,法律制订要科学合理程序要规范。
但现在这是我们的软肋。这样,从几个不同层次,真实了解到执法过程是不是扭曲了,问题在哪里?怎么继续改造?这就在改变我们传统的执法模式,或者说执法的约束体制。严格约束官员的执政行为,是非常关键的问题。比如约束公权力的法规建立了不少,但是贪污腐败如此泛滥,司法腐败问题也越来越严重。
过去中央政府发号施令,然后地方来实施的局面,实施结果由下面人自己往上报。从这点上讲,我认为就算提出了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,如果我们没有很好的制度保障来实施,某些方面还会出现很大的反复。
人治的制度根深蒂固,人治的现象还比较普遍,以行政手段来代替法律的现象太多。现在,要一项一项落实、考评,看落实到位了没有,第三方评估要提交评估报告。
第二,已有的法律条文也得不到有效的贯彻。现在主要找了四个官方的智囊机构,中国科学院,国家行政学院,国家发展研究中心,全国工商联,这四家单位对国务院这两年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决定,包括简政放权、棚户区改造、水资源改造等等很多重大决策,进行第三方政策评估,拿出评估报告。另外,这也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,还未能"依法治国"相关。过去这些年,我们在"依法治国"方面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是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。但现在"依法行政"依的"法"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。我认为,法治国家也好,法治政府也好,首先是约束公权力的,其次是约束社会、约束公众的。
改革开放以后,党和国家就在酝酿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建立法治国家。虽然,现在有纪委、监察、审计,预防腐败、反贪等机构来监督权力的运行,但对于一把手没有有效的约束。
我们现在是部门主导国家的立法,这是很大的问题,包括行政审批改革也是由部门主导,部门说下放哪一个就下放哪一个,哪能把每个部门都搞那么清楚呢。汪玉凯教授常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、调研第一线,提出过不少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政策建议。
现实生活中,不管政府机关也好,官员也好,甚至执政党也好,经常会出现违宪现象,但是得不到有效解决。"依法行政"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? 汪玉凯:"依法行政"是"依法治国"的核心问题。
即将召开的中共中央四中全会,将研究全面推进"依法治国"。财新记者:这些障碍中,哪个是最重要的问题? 汪玉凯:最重要的就是领导没有强有力的法治观念在维稳机制下,老百姓各方面的权利得不到保障,经常受到侵犯,老百姓也不得不诉诸于其他非正常的手段来应付政府官员,在很多情况下往往体现为暴力。照理说是需求创造供应,但在美国的司法界可能相反。
因此,也有很多人出来对中国的未来表达出担忧,对反腐败运动会不会继续破坏中国的法治建设,感到很大的不确定性。人们反对中国照搬西方的宪政,但必须努力寻求建设中国本身的宪政。
在这方面,这个机构仍可大有作为。在这些阶段,法治国家建设并无法成为精英的政治目标。
随着政法委功能的转变,社会对其的认知和看法也会逐渐得到改变。今天提倡法治,也要以法治党,也就是要把法治引入对执政党本身的治理。
西方一般被视为是法治国家,但很多经验研究表明,司法(尤其是司法的主体法官)往往不可避免地要受政治力量的影响。从宪政的最基本面来说,宪政即法治。例如,台湾学生可以无视法律来占领立法院,而一些政党则在背后支持。相反,司法体制本身很容易演变成为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,律师也是基于自私利益之上的。
中国基本上经历了清朝解体、军阀混战、国民政府统一、外敌入侵(抗日战争)、国共内战和1949年之后以阶级斗争为主题的内部政治斗争等几个主要阶段。中国传统有法不责众的说法——只要涉及的人多了,就无须考虑到法律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今天执政党再次转向法治建设,于国家、于社会都会是一种互赢的局面。在知识界,人们对政法委一直有诸多的抱怨,似乎政法委就是阻碍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阻碍。
邓小平等领导人反复重申法制建设的重要性。这在中共历次全会中尚属首次,给众多对中国政治改革抱有很高期待、而至今仍缺失任何有意义的政治改革而感到失望的人们,无疑是希望再燃。